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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58%股权转让公告
添加时间: 2010-11-2 15:50:47 点击数:12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受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合肥电视台(上述单位以下统称“转让方”)的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58%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国资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合肥电视台,性质:事业单位。

(二)转让标的:国资公司持有的转让标的企业46%股权;合肥电视台持有的转让标的企业12%股权,上述46%股权和12%股权捆绑一并转让,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10】第9002号)。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时间:2002年12月;注册地:安徽省长江西路669号F-8楼22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圆整;经营范围:信息产业投资、风险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产权构成情况: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比例

1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46%

2

合肥电视台

12%

3

中国电信集团安徽省电信公司

12%

4

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8%

三、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

116,386,240.06元

负债总额

3,908,230.99元

所有者权益

112,478,009.07元

财务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

审计报告字号:浩华皖审字【2010】第081号

四、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5,499.33

5,500.61

非流动资产

6139.29

7834.74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4075.60

5769.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

2000

             固定资产

63.69

64.81

    资产总计

11,638.62

13,335.35

流动负债

390.82

390.06

    负债总计

390.82

390.06

    净资产

11,247.80

12,945.2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508.2682万元

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资产评估报告字号:中铭评报字【2010】第9002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日期:2010年7月16日

五、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决策机构: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决策文号:2009年12月15日,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2009年12月1日,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第20次临时董事会纪要;

2010年8月18日,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拍卖合肥市电视台持有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

2010年9月13日,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合肥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的批复;

2010年9月3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2010年第28次主任办公会纪要。

批准机构:合肥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

批准文号:合肥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第10次组长会议纪要

六、转让底价及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人民币7508.27万。

(二)付款方式: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七、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八、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如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不改变转让标的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受让后新体在法定存续期内注册地不迁出合肥市。

(二)对《产权转让文件》所附《产权转让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全部了解并同意接受,且在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该合同。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日8:00起至2010年11月29日17:30止。

十、意向受让方的申请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前述公告期限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①号窗口向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领取《产权转让文件》。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一)竞买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合分阜南支;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⑦号财务窗口开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产权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于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费标准按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意向受让方应根据要求制订资格审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二)基本情况说明(企业性质、组织机构、行业经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受让的决议;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相关文件。

(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7509万元的收购资金证明原件。

(五)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按《产权转让文件》中规定格式提交)。

(七)对本公告第八条所有事项均作出相应承诺,承诺须逐条列明,并完全响应本公告第八条条款(承诺函需按《产权转让文件》中规定格式提交)。

(八)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产权转让文件》中规定格式提交)。

(九)按时签订合同的承诺函(按时签订合同的承诺函需按《产权转让文件》中规定格式提交)。

(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十三、资格审查材料的数量、签署、封装与送达

(一)数量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式六份资格审查材料,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签署

资格审查材料的正本和副本均须由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三)封装

意向受让方须将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包装上须标注“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58%股权转让项目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送达

意向受让方须于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9日17:3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在未开封的状态下送达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404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四、交易方式

本次产权转让遵循有效最高价中标的交易原则。

(一)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规定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并报转让方确认,以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

(二)根据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数量,确定交易方式。如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可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如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有权部门批准后可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

(一)除转让方以外,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转让标的企业共计42%股权已于2010年9月17日分别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址:www.aaee.con.cn,项目编号:10102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www.suaee.com,项目编号:G310SH1004854)公开挂牌转让。

(二)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日期间,转让标的企业发生的经营损益由转让方按其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转让标的企业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之外的或有债权、或有债务由转让方按其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特别提示: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载明部分事项可能引起转让标的企业资产价值变动,具体详见《产权转让文件》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0)第90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竹君

电   话:0551-2692617

传   真:0551-2610397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①号窗口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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