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动态视窗  
新闻动态
商会动态
公告栏
浮动窗口
全国商会动态
北京歌颂
商会动态  
安徽省北京商会第三次会员代
安徽省北京商会二届三次理事
大企·北京影响力“新经济环
我会会长单位安徽曦强乳业集
BOE(京东方)携超炫显示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熊
安徽省异地商会秘书长会议在
我会副会长单位联网汇通参加
  新闻动态 返回首页
环保以及资源等重大技术装备免征进口关税
添加时间: 2010-10-27 8:48: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018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通知指出,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

    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文件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文件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三、国内企业申请享受本通知附件1有关领域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应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口规定范围内的零部件、原材料申请享受本进口税收政策的,分别应在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审查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企业出具受理证明文件。申请企业凭受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10年10-11月和2011年3月期间受理的申请企业,应在2011年4月15日前一并将申请文件及初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号)“大型高炉余压透平发电装置”更名为“大型高炉煤气余压透平能量回收利用装置”,国内企业申请享受该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比照本通知第三条执行。

    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3第十三类“输变电设备”项下“直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2、4、5、9条商品;“交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0、11、13、14、15、17、18条商品;“交直流通用输变电设备”包括第3、6、7、8、12、16、19、20、21、22、23、24、26条商品。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

网站首页 | 关于商会 | 动态视窗 | 机构设置 | 会员之家 | 政策与维权 | 入会须知 | 资源下载 | 供求平台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安徽省北京商会网站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1-62671281 传真:0551-62671287 地址:安徽招商大厦8楼安徽省北京商会
邮编:230001 皖ICP备10203402号 Email:admin@ahbjsh.com 您是本站第5230908位访客! 网络支持:安徽三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