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4日从省经信委获悉,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将推动我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专业人才缺乏、资金投入不足、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能力较弱等问题.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经省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主要提供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条件包括: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从业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80家;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健全;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等。
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目前,我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大多建在产业聚集区,或面向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有力地支持着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