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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促就业新政7月1日施行
添加时间: 2010-10-15 8:40: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152
  明天起,如果招聘中有意设置性别等歧视条件的将是违法行为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4 月23日颁布,明天起正式施行。今后,我省将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设立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作为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 
  1 小额贷款担保助就业
  今后,我省将在就业政策和资金扶持上大力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根据规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各类服务市场,将为创业和就业提供条件。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应当确定特定区域、时间段,允许摆摊设点。同时,政府提供土地、资金及政策扶持的建设项目,应当将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等作为重要因素统筹兼顾。在创业扶持上,我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体系,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登记失业的创业人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小企业和创业人员,在场地租赁、管理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税费减免。
  2 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今后,我省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调控机制,对因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企业,及时采取专项措施,保持就业稳定。同时,建立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以准确掌握劳动力供求状况,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在加强失业预警的同时,还要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根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予以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3 招聘不允许性别歧视
  在职业中介机构,经常能看到“只招男生”的明确限制,这种情况以后将严格不允许了。根据新的办法规定,设置招聘条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对劳动者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实现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是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原则,我省明确政府纠正就业歧视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公平就业的法律法规,纠正劳动就业市场中的各种歧视现象,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明确用人单位的公平就业义务。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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